Namo tassa Bhagavato Arahato Sammāsambuddhassa.
禮敬世尊‧阿羅漢‧正等正覺者
【
慈 經
注
】[2]
﹝前 言﹞
《慈經》(應作慈經)中說︰「若要得到寂靜,應該善巧於作利益」(karaṇīyamatthakusalena)。(因緣)怎樣生起?由於喜瑪拉雅山麓諸(樹)神的騷擾,諸比丘去覲見住在舍衛城的世尊。世尊在此經所說,即是護衛和業處的義理。這是簡略地說。
詳細說則是︰某時,雨安居[3]即將來臨,世尊住在舍衛城。那時有各國比丘親近、往詣世尊,覲見世尊,取得業處之後,在不同的地方雨安居。世尊對(貪)染行者說修習有意識、無意識十一種不淨業處[4],對瞋行者說修慈(悲喜捨)四種業處,對癡行者說修死隨念業處等,對尋行者(散亂心重者)說修安般念、地遍等(業處)(《清淨道論》(Vism.114.)說地遍是適合一切性行),對信行者(信心偏強者) 說修佛隨念業處等,對覺行者(明覺強者) 說修四界差別等,這是講配合八萬四千(表示各種類型)性行的業處。
(附錄) 六種性行適應的業處
業 處
適合者
業 處
適合者
十
遍
地遍︰以泥土當對象
一切
十
隨
念
佛隨念︰念佛是阿羅漢等功德
信
水遍︰以水當對象
一切
法隨念︰念法是親見等功德
信
火遍︰以火當對象
一切
僧隨念︰念僧是正直等功德
信
風遍︰以風吹動當對象
一切
戒隨念︰念戒是無瑕等功德
信
青遍︰以青色當對象
瞋
捨隨念︰念布施功德
信
黃遍︰以黃色當對象
瞋
天隨念︰念天人乃修善而生
信
赤遍︰以紅色當對象
瞋
死隨念︰念死而覺知無常
覺
白遍︰以白色當對象
瞋
寂止隨念︰念涅槃的寂靜
覺
光明遍︰以光當對象
一切
身至念︰念32種身體成份
貪
虛空遍︰以空間當對象
一切
安那般那念︰專注呼吸
癡.尋
十
不
淨
膨脹相︰看膨脹的屍体
貪
四
無
量
慈無量心︰散發慈愛給眾生
瞋
青瘀相︰看青瘀的屍体
貪
悲無量心︰散發悲憫給眾生
冷漠
膿爛相︰看膿爛的屍体
貪
喜無量心︰散發隨喜給眾生
瞋、嫉
斷壞相︰看斷壞的屍体
貪
捨無量心︰平等心對待眾生
偏頗
食殘相︰看動物吃剩屍体
貪
四無色定
空無邊︰念遍相的空隙空、空
一切
散亂相︰看屍体的散落
貪
識無邊︰專注‘空無邊’之禪心
一切
斬斫相︰看被砍斷的屍体
貪
無所有︰念‘識無邊’空掉
一切
血塗相︰看流血的屍体
貪
非想非非想︰念‘無所有’寂靜
一切
蟲聚相︰看蛆蟲爬滿屍体
貪
食厭想︰厭惡食物
覺
骸骨相︰看白骨
貪
四界差別︰修硬.軟、冷.熱等
覺
* 遍禪︰地、水、青、黃、赤、白遍的修法,取一尺大小的圓盤裝泥土等材料,放置在不近不遠的面前,開眼看,閉眼想,直到閉眼與開眼一樣見到實物般,再繼續修至光耀明亮,再入定。風遍取風吹動樹葉的動相,火遍則對火堆留一尺大小的木板圓洞看著火。光明遍觀光源(不能太刺眼),虛空遍取透過樹葉縫隙看虛空。
* 空無邊等四無色禪︰由九種遍禪(不包括虛空遍)修到第四禪,再轉修。
那時有五百比丘[5]在世尊的面前取得業處之後,尋找接近乞食村莊的適當住所,最後找到一處鄉下的地方,與喜瑪拉雅山毗連,他們見到山的表面好像鑲著綠寶石,它是裝飾著涼爽、稠密、有遮蔭的綠叢林,而地面上就像散佈著珍珠網或銀片,而且還圍繞著乾淨的、舒適、涼爽的湖泊。
那時那些比丘在那裡度過一夜,隔天天亮,做好身體的準備(如洗臉、刷牙等)之後,進入距離不遠的某個村莊托缽。該村莊是密集的社區,有一千戶人家,村民有信仰的清淨心,他們很難得見到出家人,(他們)看見諸比丘之後,生歡喜心,供養諸比丘之後,他們(邀請)說︰「大德!這三個月住在我們這裡吧!」乞求之後,他們蓋了五百間臨時的茅屋(padhānakuṭi)之後,並且供應︰床、椅、壺、水壺、甕等必需品。
第二天,諸比丘進入別的村莊托缽。村民也同樣地服侍他們,並且乞求他們在那裡安居。諸比丘(因為)「沒有障礙」而同意。(諸比丘)進入叢林之後,日以繼夜發勤精進,有夜分三個時分打板[6],時常練習從根源作意[7],坐在靠近樹下。具戒的諸比丘以(精進)火攻(毒)火[8],樹神受到挫折,便和他們的孩子從自己的宮殿下來,走來走去。好像一個區域的房子被國王或大臣徵用,居民必須要撤離,另覓住處,從遠處看,(內心想︰)「他們什麼時候將會離開?」同樣地,諸樹神從自己的宮殿下來,走來走去,他們從遠處看,「諸大德什麼時候將會離開?」
接下來,他們想︰「最初雨安居(前安居),諸比丘會住三個月。但是我們跟孩子不能躲在一邊那麼久。讓我們現恐怖的模樣來把這些比丘嚇走。」當晚上諸比丘作沙門法時[9],夜叉現恐怖形象站在面前,他們製造恐怖的聲音。諸比丘看到恐怖形象,聽到恐怖聲音,心裡驚嚇,顏容憔悴,變成蒼白,心不能專注(一境)。當他們一再生起悚懼,就忘失正念。當他們忘失正念,諸樹神便施放臭味,施放臭味讓腦筋產生窒息感,頭部有壓迫感。雖然如此,他們沒有互相轉告。
接著,有一天,大家在集合時等候著僧伽中的長老(Saṅghatthero)。僧伽長老(到了之後)問︰「諸友!你們剛進入叢林的幾天,皮膚白淨有光澤,諸根明亮,而現在卻顏容憔悴,變為蒼白,你們(住)在這裡有什麼不對勁嗎?」那時有一比丘說︰「大德!我在晚上看到和聽到如此這般可怕的東西,以及聞到臭味,因此心不得安寧。」所有的比丘都告知他們的見聞。僧伽長老說︰「世尊宣佈說︰『友!兩種雨安居[10]』。我們住的這個地方不適當的話,上座下座(一起去)覲見世尊之後,問其他適當的住處。」「善哉!大德。」那些長老比丘整頓好住所,帶著衣缽,因為對諸村民沒有黏著,就沒有任何通報,他們就往舍衛城走,漸次地抵達舍衛城覲見世尊。
世尊見到那些比丘,說這︰「諸比丘!我所宣佈的(戒)學,(規定)在雨安居期間不應該到處遊行,為什麼你們還到處遊行?」他們一五一十告訴世尊。世尊觀察整個閻浮提洲,甚至於不見一張四腳椅子大小的別的地方更適合他們的住所。然後,對那些比丘說︰「諸比丘!你們不要再找其他適當的住處,你們住的那個地方就能夠讓你們達成諸漏盡[11]。諸比丘!你們回去那原來依靠的住處。假如學到這護衛(parittaṁ;safeguard),就不用害怕那些天神,你們將有這個護衛的業處。」這是經中所說的。
(世尊)又說︰「諸比丘!你們回去原來依靠的住處。」世尊說︰「還有,阿蘭若[12]住者應該知道護衛。朝暮誦兩次慈經,兩次護衛,兩次不淨(觀),兩次死隨念,及轉向八大悚懼事。八大悚懼事(aṭṭha mahāsaṁvegavatthūni)︰生、老、病、死,及四種惡趣之苦[13];或者說,生、老、病、死及惡趣之苦為第五種;過去輪迴苦之根、未來輪迴苦之根、現在求食為痛苦之根。」這樣世尊講述護衛之後,那些比丘得到慈(心)的義理、保護的義理、毘婆舍那及禪那基礎的義理。這是經中所說的。
◆ ◆ ◆
﹝序分﹞[14]
第一偈釋義(Paṭhamagāthāvaṇṇanā)
1-1.Karaṇīya-m-attha-kusalena yan-taṁ-santaṁ padaṁ abhisamecca.
應該作 利益 以善巧 什麼 這 寂靜(涅槃) 狀態 完全了解、得到
若要得到寂靜,應該善巧於作利益:
《慈經注》
在此「應該善巧於作利益」(karaṇīyamatthakusalena),對第一偈作逐句解釋︰「應該作」(karaṇīyaṁ=kātabbaṁ, grd.)︰值得作(karaṇārahaṁ)之義。「利益」(attho)︰行道(paṭipadā;way),或任何自己的利益(attano hitaṁ or attadatthaṁ,指四道、四果和涅槃),因為這一切是被尊敬的,所以稱為「利益」。因為是被尊敬的,所以稱為「應該接近」。「善巧於利益」(atthe kusalena=atthakusalena)是聰明於利益。(1)「那」(yaṁ;what)︰不限定主格。「它」(taṁ;this)︰限定受格。或者︰(2)(yaṁ
taṁ;that
which)這兩者都是主格(upayogavacanaṁ, nom.)。「寂靜」(santaṁ
padaṁ;the State of Peace)︰受格(paccattavacanaṁ, acc.),在此,從特相上說「寂靜」(santaṁ),從達到上說「狀態」(padaṁ),這是涅槃(nibbāna)的同義詞。
「得到」(abhisamecca)︰完全了解(abhisamāgantvā)。「能幹」是有能力,精練、勝任之謂。「正直」(ujū)︰與「誠實」相關(ajjavayutto)。「坦誠」(suhuju= sūjū)︰非常的正直。「好教」(suvaco)是於他,容易調教(sukhaṁ vaco tasminti)。「應該有」(assa)︰修習(bhaveyya)。「柔軟」(mudu)︰與「柔和」相關(maddavayutto)。「不驕傲」(anatimāni)是不過慢。
然後,在此,義理的釋義︰「若要得到寂靜,應該善巧於作利益」︰在此有「應該作」與「不應該作」。這裡簡要地說,應該作的是三學[15]。不應該作的是敗「戒」、敗「(正)見」、敗「行」、敗「正命」(正當的生計方式)如是等。同樣地,有善巧於利益,不善巧於利益。在此「不善巧於利益」是指在(佛)教中出家後,不從事自己的正事,損壞戒,過著二十一種不正當的謀生方式[16]。例如︰(1)送竹子、(2)送樹葉、(3)送花、(4)送水果、(5)送沐浴粉、(6)送牙刷(齒木)、(7)送洗臉水、(8)送竹子作禮物、(9)送泥土、(10)諂媚、(11)豆湯語(喻半真半假,似是而非)、(12)撫愛(他人的孩子)、(13)步行運送資訊、(14)醫療、(15)作使者(報信的工作)、(16)作差使者、(17)破癰、(18)傷痛處塗油、(19)看風水、(20)看星宿、(21)看手相。六種「非行處」(agocara不適合行踏的地方),即如︰到妓院、寡婦、處女(kumārikā,《分別論》作︰thullakumārigocaro老處女行處)、閹割之人、比丘尼、酒家托缽。和國王、大臣共住,不適當的跟隨外教徒、外教徒弟子,結交在家人,或那些沒有信仰、沒有清淨心的人,不作井的人、責備的人、辱駡的人、不作福利的人、不作利益的人、不悅的人[17]、不安份守己的人,諸比丘、(諸比丘尼、諸優婆塞、)諸優婆夷,如此這般的服侍、結交、侍候這類的人,這是「不善巧於利益」。(參考《分別論》Vbh.246~7.)
若是在(佛)教中出家後,從事自己的正事,不損壞戒,過著四種遍淨戒,建立實踐(1)以信為首的守護波羅提木叉。(2)以(正)念為首的守護諸根。(3)以精進為首的正命遍淨。(4)以智慧為首的省思資具,這是「善巧於利益」。
若處於七種淨化過失︰(1)守護波羅提木叉。(2)在所緣(對象)撞擊六根門時,守護諸根,停止淪落貪婪等。(3)迴避不正當的謀生方式。(4)智者所讚美的佛陀及佛弟子,稱讚受用正命遍淨。(5)省思上述的受用資具。(6)四種姿勢(行住坐臥)的變換(的染著或無知)。(7)淨化黏著等省思的正知。這也是「善巧於利益」。
就像用鹼液[18]來洗淨髒衣服,用灰來洗淨鏡子,用火爐來提煉金子;同樣地,用智慧來淨化戒,以智慧之水來淨化戒。就像松鴉(kikī;jay)孵卵(由雌雄松鴉輪流担任),犛牛(camarī;yak)護尾(據說犛牛寧可護尾而死),有獨子的女人愛她的獨子,獨眼的人保護他的獨眼[19];同樣地,他保護自己眾多的小戒蘊,朝暮省思難以察覺的小罪。這也是「善巧於利益」。
就像建立戒就無悔[20];當他鞭策行道鎮伏染污,鞭策之後,作‘遍’(禪)的反覆練習(kasiṇa-parikammaṁ)。作了‘遍’的反覆練習之後,他產生三摩缽地[21]。這也是「善巧於利益」。
若從三摩缽地出來(出起),他徹底地知道諸行(無常等)(saṅkhāre sammasitvā),達到阿羅漢狀態(arahattaṁ阿羅漢性)。這是「善巧於利益」的頂峰。
這裡「善巧於利益」的瞭解是讚美「建立戒就無悔」,或者是「鎮伏染污,策勵而證得道與果」,在利益上符應「善巧於利益」。而那些比丘是這樣的類型。
(1)世尊說︰「應該善巧於作利益」,雖然關係到那些比丘,但是說詞是針對一人(以單數的字句呈現)。接著,他們產生疑惑︰「應該要作什麼?」(世尊)說︰「要得到寂靜」。在這裡的用意是︰佛與佛讚美那些想要徹知、貫通、要住於寂靜涅槃的人,應該要作「什麼」。這裡所說的「什麼」(yaṁ;what)是這一行偈誦的開始所說的「應該作」,但是這個子句「得到寂靜」的意義必須完整才能被了解,這就是上述說的「要住於(寂靜涅槃)」。
(2)或者這樣說,能了解它的用意︰由傳聞等,而知道「得到寂靜」,他以世間智了解「涅槃」是一種「寂靜」,當他想達成「得到寂靜」這個結果,那麼「什麼」(yan taṁ;‘what’ that)是符應他修習的「應該作」,「這」(taṁ;this)是應該被「善巧於作利益」的人作。
(3)或者這樣說,(諸比丘疑惑)上述的「應該善巧於作利益」是指「什麼?」然後(世尊)說︰「要得到寂靜」。接下來,這個用意能夠被了解︰以世間的智慧完全了解寂靜,及應該要作什麼」。「應該要作什麼」的意思就是「必須作什麼」(kātabbaṁ)。這是什麼意思?有什麼其他應該作的,有助於證入那(寂靜)?這個意思已在開頭的句子,就表明三學是值得作的。我們在注釋中說了︰有應該作,有不應該作。
◆ ◆ ◆
《慈經注》
此處極簡要地教導「三學」是應該作的。由於教得太簡要,那些比丘有的了解,有的不了解。因為有的不了解,接著,(世尊)為了讓那些尚未了解的人的知道,詳細說了這下半個偈誦──
1-2. sakko ujū ca sūjū ca, suvaco
c’assa mudu anatimānī.
能幹 正直
和 坦誠 和
好調教 應該有 柔軟 不過慢(=謙虛)
他應該要:1能幹、2正直、3坦誠、4好教(ㄐㄧㄠ)、5柔軟、6不驕傲 ;
它是什麼意思?住阿蘭若的比丘,想要住於得到寂靜,或以世間的智慧,完全了解它,最後證得它,應該有「能幹」項目中的具足第二精勤支(無病、無惱)、第四精勤支(精進),對於身與命沒有期待,通達了真理(sacca),應有能力(sakko)上路,遵守‘遍’(kasiṇa,禪定的一種修法)的反覆練習的義務等,自己的缽、衣等的修護,這些事及其他(沙門應該作的)事,對同梵行者主要應該作什麼和次要應該作什麼,以及其他像這樣應具備的︰能幹、熟練、不懶惰、精通。
(1)能幹(sakko;able)︰包括正直(不詐)與坦誠(不誑),具有此特質可精鍊於辦事。
《慈經注》
「能幹」:正是指第三精勤支的「正直」。「正直」,不因年輕時曾經一度「正直」就滿足,終身一再保持最佳狀態的率直才是「正直」。
﹝補注﹞
世尊開示菩提王子︰比丘具有「五種精勤支」(pañca padhāniyaṅgānī),能夠迅速達到解脫。「五種精勤支」即:一、有信(相信如來的覺悟saddahati Tathāgatassa bodhiṁ)。二、無病、無惱(消化好、不過冷、不過熱)。三、不詐(asaṭho不騙人)、不誑(amāyāvī不騙己)。四、精進(斷不善法、具足善法)。五、有慧(趣向(透徹)生(滅)義,以慧成就聖抉擇(斷染),正趣向苦滅。)。(《中部》M.85./II,95.;D.33./III,237.)
(2)正直(ujū;right)︰質直(ujugata)、不歪、不曲。
《慈經注》
不詐是「正直」,不誑(amāyāvī) 是「坦誠」。斷「身、語」的扭曲為「正直」,斷「意」的扭曲為「坦誠」。
﹝補注﹞
在世尊的教誡中,「正直」是一項重要的教法,對「僧隨念」(憶念僧伽的功德)有一句「正直行道者」(ujupaṭipanno)的讚頌,此句,《清淨道論》(Vism.219.)
的解釋是︰「不取兩種極端依於中道而行道故,捨棄了身語意的彎曲及不正等的過失行道故,為‘正直行道’。」後代的作品說︰「直心是道」、「直心是道場」。
在《長部》(D.25./III,56.)世尊甚至於特別凸顯「正直」這單一德目,說︰「來!明智人(viññū
puriso)不詐(asaṭho)、不誑(amāyāvī)、正直的人(ujujātiko),我當教他…這無上清淨梵行,於現法中(這一生),自己將住於作證成就智慧,(撇開七年…乃至半個月)只須七日。」本經中的「不詐、不誑、正直」,都是指「正直」。成就聖果者,他的心也常住於質直,乃至於得到悅、樂、定。《增支部》(A.6.10./III,285.~288)世尊對摩訶男(Mahānāma世尊的叔父之子,證初果聖者)說:「聖弟子隨念如來(、法、僧、戒、捨、天)時,那個心不纏縛於貪、不纏縛於瞋、不纏縛於痴;該心那時即依法而質直(ujugata)。…質直心(ujugatacitto)之聖弟子,隨義(=經教)而得悅 (kāyo
passambhati),身輕安者受樂(passaddhakāyo sukhaṁ vediyati),受樂者心得定(=安置於所緣)(sukhino cittaṁ samādhiyati)。…聖弟子、得果、知悉(佛)教者,多住於此。」
(3)坦誠(sūjū, suhuju (su+h+uju));upright)︰直譯:非常正直。
《慈經注》
不缺德、公開地做為「正直」,(心中)湧現不缺德,得到(自己)認定為「坦誠」。如此於所緣境中,(三增上學)前二學(戒、定)可以鍛鍊自己清淨的「正直」,第三(慧)學可以鍛鍊自己清淨的「坦誠」。
﹝補注﹞
「坦誠」是內心的不誑,不說妄,不隱瞞過失,不自我欺騙。十波羅蜜的「真實」(sacca)就是指「正直與坦誠」。
「隱瞞過失」是不坦誠,屬於故妄語罪(故意說妄語)。講妄語之前可能是貪或瞋的理由,但是講妄語的那一刻(近因),是覆藏真實而發言,覆藏屬於「慳」心所,亦即是屬於「瞋根」。《律藏》(Vin.Mv.I,103.):「比丘憶念有罪而不發露(即覆藏),即是故妄語罪。」
若是同梵行者(sabrahmacārīnaṁ)之間,若看到同伴的過失,而沒有把同伴的過失告訴他,也有「隱瞞過失」之嫌。若看到同伴的過失,不把同伴的過失告訴他本人,卻告訴別人,當作飯後茶餘的閒聊,這樣作,會添增糾紛的根源。經中告誡要斷兩舌(搬弄是非),「捨離兩舌,若聞此語,不傳至彼;若聞彼語,不傳至此。」(《長阿含20經》《阿摩晝經》T1.83.3)「道人是非者,便是是非人」。若是為了解疑,解決事端,提出對策等,而轉告主人、主管、或有智慧能力者,則不構成添增糾紛。佛教中對如法舉發他人罪過的舉發者不指責。若談某個例子(個案)而不涉及人名,作為討論法義,則無妨。
(4)好教(ㄐㄧㄠ) (suvaco(su-vaco);meek, easily-speakable-to)︰好調教,易受教。反義詞:難調教(du-bbaco)(《雜阿含1138經》譯作:難可教授du-bbacā)、好(狡)辯。
《慈經注》
不只要全面地「正直和坦誠」,而且也要「好教」。若有人訓誡:「不應該這樣做」。(被受訓誡者答辯:)「你看到什麼?」「你聽到什麼?」「是誰告訴你的?」若是回答說:「和尚[22]、阿闍梨[23]、忠實的朋友親自看到。」如果他惱怒而沉默下來,不予理會。如此一來,他會遠離殊勝的修證。如果勸誡了之後,他的反應是:「善哉!大德!說得好,我的過失是不容易發現的,如果您再看到我的過失的話,請您慈悲告訴我,讓我能長久得到您的教導。」依隨著勸告,他將離殊勝的修證不遠。因此接受他人的勸勉,就是「好教」。
﹝補注﹞
《人施設論》說︰「什麼人是好教的人呢?在這裡什麼是好教性呢?當以(正)法勸說時,受諫、好教、好教性、不採取敵對、不反對、尊敬、尊敬性、恭敬性、贊同性--這被稱為好教性。具足這好教性是:「好教的人」(Puggalapaññatti CS:2.75. pg.127.)。
《中部》《思量經》(M.15./I,95~96.)說十六種「難調教」者:
1.惡欲(《增支部注》A.A.6.36./III,364.:惡欲:產生不安份之欲者是無戒者)。
2.自讚毀他(attukkaṁsako hoti paravambhī)。
3.忿怒,被忿怒所支配(na kodhano hoti na kodhābhibhūto)。
4.因忿怒而報復(kodhahetu upanāhī)。
5.因忿怒而頑固(kodhahetu abhisaṅgī)。
6.因忿怒而發忿怒之語(kodhasāmantā vācaṁ nicchāretā)。
7.被勸告(或責備)時敵對勸告者(codito codakena codakaṁ paṭippharati)。
8.被責備時輕視(apasādeti)責備者。
9.被勸告時反詰(paccāropeti=paṭi反+āropeti檢舉)勸告者。
10.以忿怒避開話題(aññenaññaṁ paṭicarati),顧左右而言他(bahiddhā外kathaṁ論 apanāmeti驅逐),而現忿恨(kopa)、瞋恚(dosa)、不滿(appaccaya)。
11.被勸告時引喻失義(apadāne na sampāyati)。
12.覆惡者(makkhī)、惱害者(paḷāsī)。
13.嫉者(issukī)、慳者(maccharī)。
14.狡詐者(saṭho,即不正直)、詐瞞者(māyāvī,不坦誠)。
15.傲頑(thaddho)、過慢者(atimānī)。
16.染於世俗者(sandiṭṭhiparāmāsī),固執己見者(ādhānaggāhī),為難捨性者(duppaṭinissaggī)。
與「難調教」相反的,則是「好調教」。
世尊的名號中有一句「無上士調御丈夫」(Anuttaro Purisa-damma-sārathī無上者‧應被調伏的人的調御者),但是對某類頑固不靈者,世尊也無法施教。經典中說到,世尊對提婆達多(Devadatto)及其同黨瞿迦梨比丘(Kokāliko)無法教導。結果,提婆達多因犯五逆的其中三項(殺阿羅漢(蓮華色比丘尼)、惡心出佛身血、破和合僧)而墮無間地獄;瞿迦梨因謗舍利弗、大目揵連而墮大紅蓮花地獄(《經集》Sn.III.10.﹐《相應部》S.6.10.﹐《雜阿含1278經》,《別譯雜阿含276經》﹐《增支部》A.10.89. , 《增壹阿含21.5經》)。
對於難調教的人,是在團體中最傷腦筋的。僧團對於難調教的比丘,苦勸無效,最後使出的手段是「梵壇罰」(brahmadaṇḍo默擯,諸比丘不再理會他),或請出山門。對於難調教的在家人,則採取「覆缽」,不再接受他的供養。這些非常手段是要使那些難調教者能夠清醒過來。
對於「過失」(accayaṁ罪)的處理,有不妥當及妥當的處理各三種,區分愚者與智者。《增支部》(A.3.4./I,103.)(世尊說)︰「(一)於過不見過,(二)於過見過,但不如法懺悔,(三)再者,不接受他人如法發露過失(懺悔)。諸比丘!成就這三法者,當知是愚人。…(一)於過見過,(二)於過見過而如法懺悔,(三)再者,接受他人如法發露過失(懺悔)。諸比丘!成就這三法者,當知是智人。」一般人犯過失,若不關係到他人,則自己責心懺(自責犯錯,以後不再犯)即可。如果對某人犯過失,內心有懺悔,但是嘴巴不講出聲;用微笑、幫忙、送禮等表示道歉,不算是如法懺悔(yathādhammaṁ paṭikaroti),必須在當事人面前說,對某某事「抱歉」、「對不起」或用寫字表示,這樣才是如法懺悔。犯過失的人若誠懇道歉,而當事人(受害者)一定要接受,不管什麼深仇大恨,沒有不可原諒的。若是比丘犯過失,若不關係到他人,有的小罪可以責心懺,有的小罪、中罪只須要向當事者或任一清淨比丘懺悔,重罪(僧殘罪)則須要向十位以上的清淨比丘懺悔及作特別的儀法,至於波羅夷(斷頭罪,犯淫戒等四重罪)則不可因懺悔而清淨,必須還俗。
《增支部》(A.5.167./III,196.):舍利弗尊者說:諫誨比丘若欲諫誨他人,須於內心想起五法,方可諫誨他人︰
一、我將適時說,非非時。
二、我將以真實說,非以非真實。
三、我將以柔軟說,非麤硬。
四、我將為利益說,非為無利益。
五、我將以慈心說,非懷瞋。
(5)柔軟(mudu;gentle;lit. malleable)︰柔和、不僵硬。
《慈經注》
同樣地,有了「好調教」,也應該有「柔軟」。「柔軟」:世俗人中,當使者、差遣者等連絡事情時,他處於柔軟的狀態,不硬梆梆的,有履約的義務,在整個梵行(生活)該有柔軟,就像處處應用寬恕的心。換句話說「柔軟」是:不皺眉(苦瓜臉)(abhākuṭiko;grimaces),和藹可親(uttānamukho;welcoming, ready to speak),談得愉快(sukhasambhāso;easy to talk with),關懷語(paṭisanthāravutti)--像淺灘(sutitthaṁ)一樣容易上岸。
﹝補注﹞
《清淨道論》(Vism.299.)說:「親切語(sakhilo)、談得愉快(sukhasambhāso)、說話客氣(sammodako)、和藹可親(uttānamukho),以如蜜的聲調說法(pubbabhāsī madhurena sarena dhammaṁ osāreti),及以完整的語句說法(parimaṇḍalehi padabyañjanehi dhammakathaṁ katheti)。」也可以視為「柔軟」的表現。口已被調伏的比丘,說法的聲調如蜜般。《法句經》(Dhp.v.363.)說︰「若口已被完全調御(不說謊等)(saṁyato),語言(已被完全調御)(mantabhāṇī),不驕傲的比丘,解釋義理及法,他講的話如蜜(madhuraṁ)。」
「柔軟」包括心所與心的柔軟,《法集論》(Dhs.#44.):「在此,什麽是心所柔軟性(kāyamudutā)?此是所有受蘊、想蘊、行蘊的1軟性、2柔軟性、3不硬性、4不僵硬性。」「在此,什麽是心柔軟性(cittamudutā)?此是所有識蘊的1軟性、2柔軟性、3不硬性、4不僵硬性。」內心不預設立場(anodhi)、有彈性空間、轉圜餘地,都是屬於柔軟,有柔軟之際將湧現善心。相反地,態度強硬、語言粗暴、預設立場(odhi)、沒有彈性空間、沒有轉圜餘地,都屬於不柔軟。不柔軟是不善心的湧現。
(6)不驕傲(anatimānī;not proud)︰謙卑。
《慈經注》
他不只要全面地「柔軟」,而且也要「不驕傲」,(由於)出生(高貴的)種姓等,對他人也不驕傲,不輕視。例如舍利弗尊者(出身婆羅門種)自己卻以賤民[24](旃陀羅)的心態(caṇḍālakumārakasamena)對待他人。
﹝補注﹞
當有某比丘憤慨的向世尊告狀,說舍利弗尊者輕慢他,舍利弗尊者答覆世尊,表明他對待人的心態,他的心一直都像大地一樣,承受種種污穢、不淨物,不輕慢他人。以入村莊的心態來說,舍利弗尊者說:「大德!譬如旃陀羅子、旃陀羅女之手拿著鍋,身穿敝衣,低聲下氣入村落。大德!我的心等於旃陀羅子、旃陀羅女,我住於極廣、甚大、無量、無怨、無惡意。」(《增支部》A.9.11./IV,376)舍利弗尊者表白之後,該比丘懺悔謝罪,請求舍利弗尊者包容他,他也包容尊者。
關於「傲慢」,經中有時說「三種慢」︰我勝(seyyo’ham
asmi我是優的)、我等(sadiso’ham asmi我是相等的)、我劣(hīno’ham asmi我是卑的)。
三種慢又各細分三類,共有九慢 (navavidho māno):
1.他勝以為我勝,2.他勝以為我與他相等,3.他勝以為我劣;4.與他相等,以為我勝,5.與他相等,以為我與他相等,6.與他相等,以為我劣;7.他劣以為我勝,8.他劣以為我與他相等,9.他劣以為我劣。消除我慢的方法:不與人比較、較量;若失察作比較時,坦承慢心作祟。佛教中不許比賽,不許較量。經中有說較量誰說法說得多、好、長,為犯戒行為。(見S.16./II,204.)
◆ ◆
◆
第二偈釋義(Dutiyagāthāvaṇṇanā)
2-1.Santussako ca
su-bharo ca, appakicco ca sallahuka-vutti;
知足 和 易扶養、護持 和
少 作務 和 簡樸的 生活、習慣
7知足、8易扶養、9少俗務、10生活簡樸、
(7)知足(santussako;contented)︰滿足、滿意。
《慈經注》
如是世尊所說的「若要得到寂靜」,欲證得或欲全部獲得的話,當陳述完阿蘭若比丘達成所應該作的之後,再來,陳述第二偈要說的「知足」。
別處說(吉祥經)「知足與感恩」(santuṭṭhī ca kataññutā)。這裡說以十二種對自己現有的東西滿足為「知足」。或者說,「滿足」(tussati)是:滿意(tussako)、對自己所擁有的東西滿意(sakena tussako)、對自己現有的東西滿足(santena tussako)、對一切東西一視同仁的滿足(samena tussakoti)等為「知足」(santussako)。
在此,說「自己」(sakaṁ),經由托缽所得的食物,如此,具足圓盤,分配自己的已接受、已現前的四資具,美好的,不美好的,尊敬,不尊敬,接受時,受用時,嚼動,(吞食)不見之後,滋養(身體),稱為「對自己所擁有的東西滿意」。
「現有的」(santaṁ),指自己已得到,「滿足已存在的現有的東西,不渴望其他的,斷了貪婪」,稱為「對自己現有的東西滿足」。「一視同仁」(santena
tussako),對美好的,不美好的,斷了好惡,對一切東西平等看待的滿足,稱為「一視同仁的滿足」。
﹝補注﹞
世尊說衣食住藥(四資具),少價而隨處可取得,而且沒有過失,有四類,比丘可以因此而知足(santuṭṭhi)。《增支部》A.4.27./II,26~7.︰「諸比丘!衣服之中,糞掃衣少(價)而易得(appañca sulabhañca),它又是無罪(tañca anavajjaṁ,沒有污點)。諸比丘!諸食之中,(以腿力行走)乞得糰食,少(價)而易得,它又是無罪。諸比丘!諸住所之中,樹下(住)少(價)而易得,它又是無罪。諸比丘!諸藥之中,尿藥[25]少(價)而易得,它又是無罪。」
在經中「少欲」(appicchatā)與「知足」(santuṭṭhitā)往往一起使用。關於「少欲」注釋書有做一些詮釋。
《相應部注》Spk(S.2.29./I,122.)︰「少欲:冷靜、內斂,接受(既有的)資具,(飲食)知量,少欲具足這些的特徵。」
《增支部注》(A.A.8.30./IV,119.)︰「此處:(1)資具少欲(即多給少拿,少給更少拿,但不是一無所有);(2)證得(禪那而)少欲;(3)經教少欲(阿蘭若比丘傾向禪修,少研讀三藏);(4)(保持)頭陀[26]少欲,四種少欲。」
《中部注》(M.A.24./II,138.)︰「少欲:空欲、無欲、無欲望(icchāvirahito ni-iccho nittaṇho)…他的內部沒有一丁點的惡欲,那個人確實漏盡,斷除一切渴愛,也沒有過度的貪、惡欲、邪欲,這個解析應被知道。」
阿羅漢的唯作心[27]中,有時有「欲」( chanda;desire )心所(「欲」有時用iccha、kāma等):此欲是顯示有「目標」、「動機」,可執行走、站、坐、臥,視、聽、說、作、想等等。阿羅漢的「少欲」則是指完全漏盡。
(8)易扶養(su-bharo;easy
to support)。
《慈經注》
「易扶養」是容易被扶養,好護持的人。若比丘托完缽後,得到米、肉、飯等供養,於眾人中被見到愁眉苦臉,就不是無我。或托缽時,當面(不高興)問他的施主:「你布施什麼東西?」(當著施主的面前)把食物交給沙彌或居士。這樣是難扶養。這樣作會使見到的眾人避開,(而且會說難聽的話:)「難扶養的比丘難供養。」無論得到任何不好的或好的,少的或多的(食物)之後,能心滿意足,歡喜得以滋養自己的生命,這是易扶養。有人看見之後,非常讚嘆:「我們的大德少少物資就滿足,我們將扶養他。」於是承諾要供養他。像這樣的行持,即是達到易扶養。
﹝補注﹞
比丘入俗家,當如月亮的譬喻,要挪動身挪動心而訪問(俗家),應常如新出家比丘般謙卑。世尊在空中揮手說:「諸比丘!譬如隻手把虛空,無黏、無拿、無捕。諸比丘!同樣地,比丘怎樣到俗家呢?在諸俗家,心也當無黏、無拿、無捕。(應想:)『願想得到的得到;願那些做功德的得到功德。』」[28]
乞食中的不正確心態是:(1)施我勿不施,(2)多施我非少施,(3)施我上好勿施劣質,(4)施我快勿慢,(5)施我恭敬勿不敬。(《相應部》S.16.4./II,100.)。相對的,乞食中的正確心態是:(1)不求布施、(2)不求多施、(3)不求上好施、(4)不求快動作施、(5)不求恭敬施。
乞食若沒得到食物,應該抱持怎樣的心境?世尊有一次被魔故意作梗,托空缽回來,魔取笑世尊,世尊回答他說:「我們的確活得非常快樂,我們的確沒有任何(障礙);我們以喜為食,像光音天人。」(《相應部》S.4.18./I,114.;《法句經》Dhp.v.200.)《相應部注》Spk(S.4.18.)說︰「像光音天人︰像光音天人以喜為滋養,以禪悅爲食。」
(9)少俗務(appakicco( 《慈經注》 「少俗務」是少有作務之事。少作種種事務,包括少作園林,少廢話,少結伴等。換句話說,免除所有在精舍新的僧務,沙彌的養成,或僧伽園的作務等。(至於)自己的頭髮、指甲的修剪,衣缽的修護等,及其他必要的沙門法,則應該作。 ﹝補注﹞ 在家出家平常「少事少業少希望住」,才能平順走在解脫道上。至於精進修禪的期間,譬如在密集用功,或者比丘「雨安居」期間,更須要減少種種作務。若是住寺院,甚至於請求常住給予免除某些僧務的牽絆及俗務干擾。 (10)生活簡樸(sallahuka-vutti;frugal)。 《慈經注》 「生活簡樸」是簡樸生活(習慣)。生活簡樸的比丘不像擁有很多物品的某些比丘,在遊方時(外出行腳)要(辛苦地)揹負衣缽、床單、油、糖蜜等,及枕頭、撐腰物等。若(只有)少少的必需品,那麼他只要帶衣缽等八種沙門必需品(一缽、三衣、剃刀、針、腰帶、濾水器),就可以到處遊方。在遊方時,如鳥伴翼。像這樣的行持,就是達到生活簡樸。 ﹝補注﹞ 對於在家人來說,不可能過著像出家人一樣的安貧樂道。但是還是須要考慮「簡樸生活」(simple living or voluntary simplicity),不追求更多的物質享受、新鮮時尚、奢華生活。東西多,應付多,負擔也多;擺擺闊、論品牌、講品味不見得會更幸福。為了享受,就得更努力賺錢,付出更多的時間與代價,這樣的結果最後只會把人帶到身心俱疲,以及被物質所奴隸的境地。 日本人講「清貧」生活,「清」是心無欲念、清淨自在;「貧」是生活簡樸、知足惜福。「清貧生活」跟「簡樸生活」雷同。歐美人講「樂活」(LOHAS=Lifestyles of Health and Sustainability),不見得是「簡樸生活」,但是「在做消費決策時,會考慮到自己與家人的健康和環境責任」的理念,則值得參考。 「簡樸生活」至少可以: 一、避免陷入欲望的漩渦,且欲罷不能。貪吃貪喝,貪財貪樂,貪著擁有許多東西,造成負擔與痛苦。 二、減少不必要的消費。消費不一定令人快樂。現代人的消費,往往來自廣告,或者基於別人有我也要有的心態。結果︰買一些不是很需要的東西。要懂得不貪求,割愛,但不是苛刻自己。 三、追求更高貴的生活品質。物質生活豐富,若是戒律不好,不信因果,往往會墮落。簡單的生活可以是有樂趣、有享受、自在、輕鬆。 四、環保。考慮可重複使用的能源,或是可回收的產品。低度消耗自然資源和減少污染,減少環境危機。 關於「簡樸生活」更具體實踐的項目,舉例如下︰ ‧工作︰考慮讓工作和生活在一起,有時間和精神跟自己、親人、朋友相處,真正享受人生。 ‧財務規劃︰降低生活需求;減少財務負擔、減少需要花錢的娛樂,心理也輕鬆。用收入的一半來生活與投資,另一半儲蓄及布施。(經典說︰自享一分財,兩分營事業,第四分蓄積,以備困乏時。)(D.31./III,188.;cf.《雜阿含1283經》,《別譯雜阿含281經》) ‧住宿規劃︰買房子往往是一生的最大負擔,房子可以考慮用租的。若要有自己的房子,最好考慮綠建築。 ‧交友︰交往的親密朋友,最好要守五戒(當然自己也要守,守五戒才是善人),與諸善人交往,才會增長善緣,阻隔惡緣。結交惡人是安裝個不定時炸彈,不知什麼時候會當受害者。 ‧資訊︰不要成為媒體的填充品,而自己不加思考就接受。關掉電視機,不要每天看報紙,自己會更有時間,也不會變笨。 ‧簡化傢俱︰送走長期都用不著的東西,不輕易添購傢俱。若有需要,則考慮使用二手貨、環保家具等。 ‧交通工具︰搭公車或順風車,不必要買汽車。若需要買車,則考慮買二手車。 ‧減少衣物︰盡量少買衣服,要買的話,盡量買容易搭配的衣服。不買需要乾洗的衣服,減少首飾。 ‧減少飯局︰上館子並非理想的社交方式,常吃館子身體也不健康。 ‧飲食規劃︰用簡單的方式煮飯。 ‧帶午餐上班︰吃得健康,兼省下時間可以休息或獨處。若要在外用餐,不吃快餐。 ‧保健與醫療︰過有規律的生活,保持健康,減少生病。每個人都為自己的健康負責,不是把健康丟給醫生。考慮食療。 ‧不化妝︰或減少化妝,不值得花太多時間妝扮。經中說,戒香是順風香,逆風也香;善心則是最好的化妝;以甘露法灌頂,更是「諸根和悅、顏貌鮮明」。 ‧不養寵物︰若是要養的話,盡量收養流浪的動物。(養寵物若黏著,下一生則有投生該類寵物之虞。) ‧渡假︰在家裡也是渡假。出外旅遊,可考慮順道拜訪善友家。也可作生態旅行(Eco-Tourism)的規劃。 ‧購物︰預購品可先寫在紙上,盡量不理其他商品。 ‧個人成長︰多參加讀經、聽法、禪修和身心成長的課程。 ‧運動:拉筋,散步,曬太陽,不用健身器材。 ‧靜坐︰享受內心的寧靜,養精蓄銳,內心還可以快樂滿足。 ‧辦事︰萬事不強求,等待因緣。有時是採取順便做,一起做。 (上述的項目,參考︰詹姆絲女士︰Simplify Your Life《生活簡單就是享受》,但內容已作大幅變動。) ◆ ◆ ◆ 2-2.santindriyo ca nipako ca, a-ppagabbho kulesv-an-anugiddho. 寂靜諸根 和 聰明 和 不 粗魯 在諸俗家 不耽溺、不眷戀 11寂靜諸根、12聰明、13不粗魯、14不耽溺俗家 ; (11)寂靜諸根(santindriyo;serene in faculties)。攝受六根: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收斂,不耽溺於欲望。 《慈經注》 「寂靜諸根」,諸根寂靜下來。不於女人等對象之染著等,而侵襲根(門)。 ﹝補注﹞ 在欲界的眾生,男女事是最難脫離的關卡,世尊說︰「諸比丘!我沒有見到還有另一色更能抓緊男人心的色,諸比丘!這就是女色。」(《增支部》A.1.1./I,1.)女人的聲、香、味、觸也一樣能抓緊男人心的色。對於女人來說,沒有比男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更能抓緊女人的心。把諸根寂靜下來,拒絕男女情欲的誘惑,實是淨化戒的重要一步。在家人受持梵行五戒,或八戒,即是修習梵行,為體證涅槃鋪路。 守護諸根,在解脫道上是一個重要的環節。《法句經》(Dhp.vv.360~361)說︰「由眼善於防護(saṁvaro 守護諸根是屬於「根律儀戒」(indriyasaṁvarasīla):以正念防護六根,不迎可喜、不拒可厭的對象。《清淨道論》(Vism.15~16.)引經,漢譯作:「彼人眼見色已,不取於相,不取細相。因為他的眼根若不防護而住,則為貪、憂、諸惡、不善法所侵入,故彼防護而行道,保護眼根,作眼根律儀。如是耳聞聲已…鼻嗅香已、舌覺味已、身觸所觸已,意知法已,不取於相…乃至意根律儀。」對於眼根的收攝部分,「不取相」(na nimittaggāhī)與「不取細相」(nānubyañjanaggāhī)是兩大防護的項目。「不取相」即不取總相,不取著能生起愛染男女淨相(可悅相)。「不取細相」(nānubyañjanaggāhī),即不取別相,如:手、足、笑、語、看,而止於真實所見。 有一次世尊問︰抱溫柔的少女比較好,還是抱大火堆比較好?愚蠢的比丘不假思考就回答︰抱溫柔的少女比較好。世尊卻說︰抱大火堆比較好。世尊開示:[29]「諸比丘!寧願以加熱的、燃燒的、火紅的鐵籌刺眼根,不於眼識、色境執取其形相(隨形好)。諸比丘!保持正在住立於(眼)識(之甘味),或已繫於形相之甘味,而其人於當時死去者,則此人墮於地獄或畜生二趣中之一趣。諸比丘!我說如此已見的過患(危險)。諸比丘!寧願以加熱的、燃燒的、火紅的鐵標槍貫耳,對耳所識之聲,不執取其聲。…諸比丘!寧願以加熱的、燃燒的、火紅的利刀割鼻根,對鼻所識之香,不執取其香。…諸比丘!寧願以加熱的、燃燒的、利刀割舌根,對舌所識之味,不執取其味。…諸比丘!寧願以加熱的、燃燒的利刃割身根,則對身所觸之境,不執取其觸。…諸比丘!我見到此過失(罪)之危險,才這樣說。」有些知見是以男女觸摸或交合來得到三昧或三摩缽地(A.7.47./IV,53.),那是悖理的,如說︰「若有眾生,抱持(梵āliṅgana,擁抱)於我,則離貪欲,得菩薩攝一切眾生恒不捨離三昧。若有眾生,唼(ㄕㄚˋ咬、親)我脣吻,則離貪欲,得菩薩增長一切眾生福德藏三昧。」(《大方廣佛華嚴經》卷第六十八,T10.366.1) (12)聰明(nipako;prudent)︰具有智慧的,審慎的。 《慈經注》 「聰明」是明智的(viññū)、聰穎的(vibhāvī)、有慧的(paññavā)。具足保護戒的智慧,審查衣的智慧,住所(及行境、談話、人、食物、氣候、及威儀, Vism.127.)等適當的常識與智慧。 ﹝補注﹞ 關於保護戒,在家居士受持五戒、八戒[30],出家人則受持波羅提木叉(比丘有227戒),必須通達犯戒與不犯戒等等之事。 關於審查衣,比丘在沒有人供養袈裟成衣時,須要自己會度量尺寸,如法裁剪、縫製、染衣等。 關於住所,適當的住所會令人安穩,易得禪那;不適當的住所會令人不安,不易得禪那。《清淨道論》(Vism.127.)說︰「若住在那裡未得生起之相而不生起,或已生起而又亡失,未得顯現之念而不顯現,未得等持之心而不等持,這些是不適的。如在那裡,相能生起而得堅固,念能顯現,以及心得等持之處,則為適當住所。…所以在一座有很多房間的寺院,每一住所先住三天,如果能使其心專一的住處,當在那裡住。」 (13)不粗魯(appagabbho<(a不+pagabbho粗魯)):不粗暴。 《慈經注》 沒有粗魯,為「不粗魯」。沒有八種身體的粗魯,四種語言的粗魯,種種念頭的粗魯。 八類身體的粗魯(aṭṭhaṭṭhānaṁ kāyapāgabbhiyaṁ)(《大義釋》Mahāniddesa p.228~9;CS:175~6說七類)是︰ 一、在僧伽中,二、在眾中,三、在人中,四、在食堂,五、在蒸汽澡堂(暖氣房),六、在站著,七、在行乞道上,八、在諸俗家門口,身體不適當的造作。例如這些狀況:有此類人, (一)在僧伽集會中,坐在轎子(pallatthikā)或抱膝坐或盤腿坐。諸如此類(《大義釋》說衝到長老的前面站立、坐下,立於前,坐於前,坐在高座等)。 (二)同樣地,在四眾集會當中。 (三)同樣地,在諸較年長的眾人之間。 (四)在食堂,不讓位給諸較年長的(比丘)座位,擋住諸新學比丘(不讓他得到座位)。 (五)同樣地,在蒸汽澡堂,沒有徵詢諸較年長的(比丘),而自行添加燃料。 (六)站著沐浴(水浴場),即如︰「年少的(比丘)不顧年長的(比丘),衝到前面去沐浴。」他沒有顧慮地從後面竄出來之後,下行於水,擾動年長的(比丘)和年少的(比丘)。 (七)在行乞道上,(搶)最好的座位,(搶)最好的水(飲料),(搶)最好的菜餚,(不)從前面供養諸較年長的(比丘),以一手一手傳遞下去。 (八)在諸俗家門口,搶在較年長的(比丘)之前先衝入內,或跟俗家的兒童玩耍身體。諸如此類。 四類語言的粗魯(catuṭṭhānaṁ vacīpāgabbhiyaṁ) (詳見《大義釋》Mahāniddesa p.230;CS:177說三類)是︰一、在僧伽中,二、在眾中,三、入諸俗家中,說出不適當的語言。例如,一類比丘(一)在僧伽中,不先徵求同意而咨意發言。(二)類似的情況,在先前所提到的,在眾中、在較年長的眾人之間,在眾人當中,較年長問、審問(某人),他卻不問而搶答。(三)在俗家中,說︰「諸如此類︰有什麼東西?有什麼粥?或者蔬果食[31]、穀肉食[32]、你要供養什麼?今天要啃什麼?吃什麼?喝什麼?」如此這般是語言的粗魯。 種種念頭的粗魯(anekaṭṭhānaṁ manopāgabbhiyaṁ)︰在在處處行為、語言上的過失,都涉及念頭上各種不同的欲望之想(kāmavitakka欲尋)等,不適當的想法。 ﹝補注﹞ 沒有身語意的粗魯,亦即行為細膩(modest),發言謹慎,守護意念。在心裡發動的念頭,雖然大部分尚未直接傷害別人,但是念頭是發出語言、行動的先兆,所以不管獨處,或人前人後都要守護意念。 身體的粗魯,除了以上所說之外,還得注意一般社交禮儀,在家人入寺、聽法、對待出家人,也要注意禮貌及禮儀,這是顯示自己的教養與謙虛,也更有機會聞法,對態度傲慢者,出家人是不被允許對他說法。南傳比丘戒中舉十六項(「眾學法」第57到第72條)拒絕說法的狀況︰拿傘、杖、刀、武器,穿皮鞋、草鞋,騎乘、臥床、抱膝、包頭、覆面、人在座己在地上坐、人在上座己在下座(以上13項,若是對方有病的情況,可以說法);己立人坐、己在後人在前、己在道外人在道中。 身體的粗魯,舉人與人的距離為例,一般跟人講話、交際應酬,需要在一個適當的距離,可以說是「社交距離」,介於0.5米至1.5米之間,太遠、太近都不禮貌,也可以說是身體的粗魯。依照經中所說的頂禮及「退坐一邊」,要避免六種身體的距離:不太遠(atidūraṁ)、不太近(accāsannaṁ)、不在上風(uparivātaṁ)、不在高方(unnatappadesaṁ)、不在正對面(atisammukhaṁ)、不在後面(atipacchā)。太遠則雜訊多(聽不清楚),太近(少於一臂之遠)則會互相撞擊,在上風則散發體味,在高方則不尊重,在正對面則眼對眼接觸,在後面則要轉脖子(《相應部注》Spk:S.1.1./I,16~7.)。《世間格言》(Lokanīti #136)說到,覲見國王時也是要注意這六項禮儀。 《大義釋》(Mahāniddesa p.230~1;CS:177)說,念頭的粗魯是︰非高貴家(非剎帝利、婆羅門)、非大家(非名望家庭)、非大財主家(非大屋主家)、非富裕(非多金多銀)商人家來出家的,而把自己當作高貴家、大家、大財主家、富裕商人家來出家的。非經師、非律師、非法師、非阿蘭若住者、非常乞食者、非糞掃衣者[33]、非但三衣者[34]、非次第乞食者、非隨處住者、非得初禪者、…乃至非得非想非非想處定者,而把自己當作經師、律師、法師、阿蘭若住者、常乞食者、糞掃衣者、但三衣者、次第乞食者、隨處住者、得初禪者、…乃至非得非想非非想處定者,是念頭的粗魯。 (14)不耽溺俗家(kulesv-an-anugiddho,kulesu在(俗)家an(不)anu(緊隨著)giddho(貪愛))。不耽溺居住處。對比丘來說,是不貪戀在家人的利養、住所,及攀緣在家人。 《慈經注》 「不耽溺俗家」︰若訪問俗家時,不因為貪愛的因緣住在有交情的家庭。(對有交情的家庭)不分憂,不喜貪,不在樂同樂,不在苦同苦;(對有交情的家庭)不生起應作的事(非插手不可),自己(不自覺地)從事交際。 ﹝補注﹞ 《清淨道論》(Vism.91)說到修習禪定的十種障礙之中的第二項︰「「家」(家族)--指親戚的家,或外護的家。「外護之家幸福,我亦幸福。」(Vibh.356.;S.35.200./IV,180.),若依此說法而和他們相親相結而住者,甚至若無他們作伴,即到附近的寺院聽法也不去的,對於這樣的人則為障礙。對於有些人,則父母也不成為障礙的。猶如住在哥倫陀寺中的長老的外甥──一年輕的比丘一樣。」論中說,這位比丘出家之後,父母認不得,他曾回到家中度過三個月的雨安居,然後離開。在三個月期間他沒有向父母表示他是兒子。 ◆ ◆ ◆ 第三偈釋義(Tatiyagāthāvaṇṇanā) 3-1. Na ca khuddamācare kiñci, yena viññū pare upavadeyyuṁ; 不 和 微小的 行為 任何 以那 智者 他的 呵責、非難 15不應犯智者會指責的任何小過失。 (15)「智者」(viññū)︰有智的人。「小過失」(khuddamācare)︰原意︰小行為,小的過失,指惡作(壞行為)、惡口。 《慈經注》 如是世尊所說的「若要得到寂靜」(santaṁ padaṁ abhisamecca),欲證得或欲全部獲得的話,當陳述完阿蘭若比丘達成所應該作的之後,現在則將陳述不應該作的:「不應犯智者會指責的任何小過失(小行為)」,這是上半個偈誦所說的。 在這裡的意思是,如此應該作的才作,那些身語意的惡行,屬於微小的罪,不是微小的正行,而是非正行,不是整個都是粗惡的,而是說任何非正行的、小量的、微量的非正行。 接著他顯示在此見到如此危害的事︰「其他的智者會指責」。此處說其他無智的人是沒有準則的,他們會把無罪當作有罪,小罪當作大罪。智者是有準則的,他會確實調查,細察之後,不值得贊美的不贊美,值得贊美的贊美。由此說「其他的智者」。 ﹝補注﹞ 「不是處處有智者」(Lokanīti #7(世間格言))。若是犯過,幫你指出錯誤的人,必定是智者,應該尊敬他,把勸導聽進去。 世尊說「於小(量)罪生怖畏[35]」。為什麼連犯小罪或小過失,會生怖畏呢?至少有兩個理由︰一、因為犯罪則未來有惡報、墮落惡趣的危險。二、因為犯罪而遠離涅槃。貪火、瞋火、癡火維持、燃燒很久,表示未來惡報(惡運)很久,或墮落惡趣的機會大增,及墮落久久,而遠離涅槃自不在話下。在現實世界,貪瞋癡一發火,有時即時惹來殺身之禍,而以貪瞋癡惡因來說,有時甚至於比這種後果還嚴重。因此,不要讓貪火、瞋火、癡火日夜延燒,應學會快快滅絕它們的本領。對「小罪」的定義,《分別論》(Vbh.247.)︰「‘於小罪生怖畏’在此,什麼是罪呢?於小罪生怖畏,是小量、些許、輕、輕量,可作制止、可作防護、可運心生起(而伏住)、可被作意所伏,這些是說小量之罪。如此於小量之罪,或見罪,或見畏,或見過失,或見脫離--於此說‘於小罪生怖畏’。」 ◆ ◆ ◆ ﹝正 宗 分﹞[36] 世尊在這三個半偈誦中說,想要徹知、貫通、要住於寂靜,特別是針對住阿蘭若的行者。這裡標示「住阿蘭若的行者」,實際是包括所有取得業處,欲住於分別應該作(才作)、不應該作(就不作),作為近行業處的人。說了之後,現在說那些比丘怕那些(樹)神的反擊(瞋恨),以護衛的利益,作為毘婆舍那的基礎禪和業處。 「願(一切有情)快樂與安穩」等,他現在開始討論慈,開頭這樣說── 3-2.sukhino vā khemino hontu, sabbasattā bhavantu sukhitattā. 快樂 或 安穩 願他們 一切 有情 願他們 快樂 自己 (他應該發願:)願一切有情[37]快樂與安穩!願他們自得其樂! 《慈經注》 在此,「快樂」(sukhino)是「具足快樂」。「安穩」(khemino),是「具有安穩,沒有畏懼,沒有危難。」「一切」(sabbe)是「沒有剩餘」(anavasesā)。「有情」(sattā)是「有呼吸者」(pāṇino)。「自得其樂」(sukhitattā[38])是「心裡快樂」(sukhitacittā)。所說的「快樂」(sukhino)是指「身體的快樂」;「自得其樂」(sukhitattā;having pleased self)是指「內心的(領略快樂)」(mānasena)。這兩者,一切畏懼與危難的消失,叫做「安穩」。這是怎麼說呢?以便指引出保持修習慈心,「願一切有情快樂!」 (sabbe sattā sukhino hontu),或者說「願(一切有情)安穩!」(khemino hontu)。或者說「願(一切有情)自得其樂!」(sukhitattā hontu)。 ◆ ◆ ◆ 第四偈釋義(Catutthagāthāvaṇṇanā) 如是簡要地顯示保持思惟慈心的修習,從近行定直到安止定[39]的頂峰。現在要詳細地顯示「無論…」(ye keci)兩個偈誦所說。 4-1. Ye keci pāṇabhūt’atthi, tasā vā thāvarā vanavasesā; 哪 無論 有呼吸的眾生 有 會驚慌的 或 穩固的 或 無遺漏 無論什麼有呼吸的眾生,會驚慌的或是穩固的,沒有遺漏; 《慈經注》 或者說,因為已經習慣於多樣對象的心(在此特指散亂),最初無法只保持在一個穩固的對象,但是(以散發慈心而)漸漸地穩固下來。由分為「會驚慌的」(tasā)和「穩固的」(thāvarā)等兩種或三種對象,漸漸地穩固對象,這是「無論」(ye keci)兩個偈誦所說。或者說,因為那個對象已經清楚,在此他的心處於禪悅中,因此,那些比丘已清楚那些對象。他的心意想要保持分為「會驚慌的」和「穩固的」等兩種或三種對象的解釋,這是「無論」(ye keci)兩個偈誦所說。 所說的有情「會驚慌的或穩固的」一對,「可見的或者不可見的」一對,「遠的或者近的」一對,「已生的或將生的」一對,總共四對。以「長的」開頭的六個項目,他指出三組,因為中等的三個隱含在三組中,還有,小的項目在它們的兩個當中。「長的、短的或中等的」三種一組,「大的、細的或中等的」三種一組,「粗的、短的或中等的」三種一組,解釋三個三組。 在此所說的「無論」(ye keci)是「沒有剩餘」。「有呼吸的(眾生)」(pāṇā)即「已生的(眾生)」(bhūtā),稱為「有呼吸的已生眾生」(pāṇabhūtā)。或者說,「諸呼吸者」稱為「諸有呼吸的」(pāṇā),持續入息、出息的五取蘊眾生。「諸已出生者」稱為「諸已生的(眾生)」(bhūtā),這是指一取蘊、四取蘊眾生。「有」(atthi),指「有」(santi。atthi= santi)的存在(saṁvijjanti)。 如是「無論什麼有呼吸的眾生」(ye keci pāṇabhūtatthī),由此詞句兩個一組或三個一組的組合一切眾生,從第一個組合開展,到所見的一切是「會驚慌的或是穩固的」這兩個一組的呈現。 在此「會驚慌的」(tasā)是「會被驚嚇的」,與「有渴愛、有怖畏」是同義詞;「穩固的」(thāvarā)是「穩定的」(saṇthāna;steadying),與「斷諸渴愛、斷諸怖畏」的阿羅漢是同義詞。「沒有遺漏」是沒有(任何)遺漏,也就是所說的「一切」。第二偈末所說的「(一切)眾生」包括在兩個一組,或三個一組的組合。「無論什麼有呼吸的眾生,會驚慌的或是穩固的,沒有遺漏,願這一切有情自得其樂!」如是乃至「已生的或將生的,願這一切眾生自得其樂!」 ◆ ◆ ◆ 4-2. dīghā vā yeva mahantā, majjhimā rassakā aṇukathūlā. 長的 或 哪 大的 中等的 短的、矮的 細的 粗壯的 無論體型長的、大的或中等的,短的、細的或者粗的。 《慈經注》 現在解釋「長的、短的或中等的」三種,「或長的」等六個項目,「長的」是指蛇、魚、蜥蜴之類。在大海中種種百尋[40]大小的龍,種種由旬[41]大小的魚類、蜥蜴類等。「大的」在水中是指大型的(鯨)魚、烏龜,在陸地上是指象,在非人方面是指巨人(Dānava,一類的阿修羅)。「於有身體的眾生當中,羅睺阿修羅王為最大。」(A.4.15./II,17.)。他的身高有四千八百由旬,手臂有一千兩百由旬大小,眉間五十由旬,手指頭、腳趾頭的間隔和手掌有二百由旬。「中等的」是指溫馴的馬、牛、及豬等身體。「短的」是指短小身體,比長的、中等的還小的身體。「微細的」是指肉眼看不到,用天眼可以看見的,如在水中生長的有微小身體的眾生或蝨子,那些所說的微小眾生是除了「大的或中等的」眾生,及「粗的或中等的」眾生之外。「粗的」是指牡蠣與貝殼類等圓形身體的眾生。 ◆ ◆ ◆ 第五偈釋義(Pañcamagāthāvaṇṇanā) 5-1. Diṭṭhā vā yeva adiṭṭhā, ye va dūre vasanti avidūre; 可見的 或 哪 或 不可見的 哪 或 遠方的 住 近處的 無論可見的或者不可見的,住在遠的或者近的, 《慈經注》 已顯示了如是三種三個一對沒有剩餘的眾生,現在說「無論可見的或者不可見的」,瞭解他們的組合。 此處「可見的」(diṭṭhā)是指通過自己的眼睛所親見的。「不可見的」(adiṭṭhā) 是指大海的另一邊,山的另一邊,世界另一邊的眾生。「住在遠的或者近的」這兩種有身體的眾生,是解釋「住在遠的或者近的眾生」,當知那是指無腳的、兩隻腳的眾生。住在自己的身體裡面的眾生是「(在)近的」(avidūre,在不遠的),住在身體之外的眾生是「(在)遠的」(dūre);以這種方式說,住在自己家裡的眾生是「(在)近的」,住在自己家裡之外的眾生是「(在)遠的」;住在自己寺院、村莊、國土、洲、世界(輪圍山)的眾生是「(在)近的」,住在自己的(寺院、村莊、國土、洲、)世界(輪圍山)之外的眾生是「(在)遠的」。 ◆ ◆ ◆ 5-2.bhūtā va sambhavesī va, sabbasattā bhavantu sukhitattā. 已生的 或 將生的 或 一切 有情 願他們 快樂 自己 無論已生的或將生的,願一切有情自得其樂! 《慈經注》 「已生的」(bhūtā)是已生成、已再生的。那正是已生的。那些列為「不再生」,是諸漏盡阿羅漢的同義詞。「將生的」(sambhavesī)是尋求出生的(sambhava-m-esantīti)。尚未斷有結,未來尋求出生的是「諸有學和諸凡夫」的同義詞。換句話說四種生[42]中的卵生和胎生眾生,當他們尚未破殼或脫離胎膜時,稱為「將生的」,當他們已破殼或脫離胎膜時,稱為「已生的」。溼生和化生的眾生,第一個心識剎那為「尋求出生」,從第二個心識剎那開始為「已生的」,以另外一種方式來定義︰他們剛投生的剎那(呈現某種)的姿勢,只要他們沒有改變投生時的姿勢,他們稱為「將生的」;而相對的(改變投生剎那的姿勢)為「已生的」。 ◆ ◆ ◆ 第六偈釋義(Chaṭṭhagāthāvaṇṇanā) 6-1. Na paro paraṁ ni-kubbetha nātimaññetha[43] katthaci naṁ kañci, 不 他 他人 願你們欺瞞 願你們不輕視 任何地方 他 任何人 願他不互相欺瞞,願他無論在任何地方,不輕視任何人, 《慈經注》 如是世尊開頭說:「…快樂與(安穩)」等,在這三個半偈誦中,顯示那些比丘從各種不同的角度對諸眾生修習慈,經由許願他們使利益和快樂來臨。現在說,經由許願使損利和痛苦不來。(世尊)顯示說︰「願他不互相欺瞞」。這“paraṁ ni”是古人的讀法,現在讀作「他人,的確」(paraṁ hi), 這(文句)是不莊嚴的。 此處「他」(paro陽性.主格.單數)︰「他人」(parajano)。「他人」(paraṁ陽性.受格.單數)︰「他人」(parajanaṁ)。「願他不欺瞞」(na nikubbetha),不欺騙(na vañceyya)。「願他們將不輕視」(nātimaññetha),願他不違越(犯紀)之後(na atikkamitvā),而出現欺騙(maññeyya)。「任何地方」(katthaci)是任何空間,在村莊,或在村莊的田園,或在親戚之間,或在社團之間等。「他」(naṁ;him)︰「這」(etaṁ;that one)。「任何人」(kañci)︰任何剎帝利或婆羅門,或在家人或出家人,或快樂者或痛苦者等。 ◆ ◆ ◆ 6-2.vyārosanā paṭighasaññā nāññamaññassa dukkhamiccheyya. 忿怒 反擊 想 不要 互相 苦 盼望(對方) 願他不要互相盼望對方受苦,而忿怒或反擊! 《慈經注》 「忿怒(或)反擊」(byārosanā paṭighasaññā[44])是「身、語」變成忿怒和心裡變成反擊想。把「由於忿怒或反擊」說為「忿怒或反擊」確實是適當的。就像把「由於脫離飯後的睡意」說成「脫離飯後的睡意」是適當的;同樣地,把「由於次第學、次第作、次第實踐」,說為「次第學、次第作、次第實踐」確實是適當的。為什麼說「不要互相盼望對方受苦」(nāññamaññassa dukkhamiccheyya)呢?(因為)「願他們快樂與安穩」等作意慈的修習是尚未全面的(開展),願任何「的確呀!願任何別的眾生(主格和受格)不欺騙、欺詐、輕視,「願不輕視」,在「生命(jāti)」等,在「不欺騙」上(navahi mānavatthūhi),任何國土,任何別的眾生,願他們不輕視,「不要想以忿怒或反擊令互相受苦」,如是作意修習。 ◆ ◆ ◆ 第七偈釋義(Sattamagāthāvaṇṇanā) 7-1. Mātā yathā niyaṁ putta-m-āyusā ekaputta-m-anurakkhe, 母親 好像 自己的 子 生命 獨子 (她願)隨時保護 好像母親用生命隨時保護她的獨子一樣, 7-2. evampi sabba-bhūtesu mānasaṁ bhāvaye a-parimāṇaṁ. 同樣地 於一切眾生 心意 他願修習 無 量 同樣地,他也對一切已生的眾生修持無量(的慈)心。 《慈經注》 顯示同樣的譬喻,現在說「好像母親她的獨子…」。它的意義是︰好像母親她的兒子,從自己的胸脯(餵奶)長大的兒子,她用生命隨時保護獨子,隨時保護(獨子)寧可放棄自己的生命,去排解艱苦的事。如是,應該要修習對一切已生的(眾生)以慈相待,一而再地以無量的有情為對象,保持遍滿無量(的慈心),一個眾生(也)不遺漏。 ◆ ◆ ◆ 第八偈釋義(Aṭṭhamagāthāvaṇṇanā) 8-1.Mettañca sabba-lokasmiṁ mānasaṁ bhāvaye a-parimāṇaṁ, 慈 在一切世界 心意 他願修持 無 量 他應該對一切世界修持無量的慈心: 《慈經注》 如是顯示修持一切的慈心。現在說「對一切世界(修)慈」(mettañca sabbalokasmiṁ)。在此(一切世界)是指朋友,具有增胖和減瘦(的作用),朋友作為滋潤作用增加利益(增胖),保護使損利(減瘦)不來之意。朋友的狀態(mittassa bhāvo),即「慈」(mettaṁ)。「在一切世界」(sabbalokasmiṁ)︰(包括)有情世間沒有遺漏。心在(manasi bhavanti;being that is in the mind),即「心(意)」(mānasaṁ;thought),這是與心相關之說。「(他願)修持」(bhāvaye)︰增長(vaḍḍhaye)。沒有量的是指「無量的」(aparimāṇaṁ),如是相對於少量的有情為對象之說。 ◆ ◆ ◆ 8-2.uddhaṁ adho ca tiriyañca, asambādhaṁ avera-m-asapattaṁ. 上方 下方 和 橫方 無 障礙 無 仇恨 無 敵意 無論上方、下方與橫方,沒有障礙、仇恨和敵意。 《慈經注》 「上方」︰上面,這裡是取無色有(arūpabhavaṁ無色界)。「下方」︰下面,這裡是取欲有(kāmabhavaṁ欲界)。「橫(方)」[45]︰中央,取色有(rūpabhavaṁ色界)。「沒有障礙」(a-sambādhaṁ)︰空無障礙,這是打破界限之說。在它轉起(生起)界限(sīmā)(即心量有限),即稱為敵對之意。「沒有仇恨」(a-vera)︰空無仇恨,連偶爾外表也不會顯示仇恨心之意。「沒有敵意」(a-sapattaṁ)︰離開敵對(vigatapaccatthikaṁ)。慈住(mettāvihārī心中有慈),即人(puggalo)對人類(manussānaṁ)憐愛,對非人類(amanussānaṁ)憐愛,對誰都無敵對。以這樣的心沒有敵對狀態,沒有敵意之稱。這在法門所說的,「敵對者」即是仇敵。這是隨句解釋的釋義。 以上的解釋已瞭解。即「如是一切已生的眾生修習無量的(慈)心」之說,這是無量的(慈)心在一切世間保持增長,增加、生長、廣大,除惡。什麼是「上方、下方與橫方」?「上方」,上方乃至有頂天[46](bhavaggā);下方乃至無間地獄(avīcito);橫方乃至沒有剩餘的方位(avasesadisā)。遍滿上方或無色(界),下方或欲界,橫方或色界,沒有遺漏。如是保持它,同樣地,沒有障礙、沒有仇恨和沒有敵意。以這種方式,保持不生起障礙、仇恨和敵意。達成具足這樣的修習,在這在那,一切處,虛空界沒有障礙。自己對他們忍耐,沒有仇恨;對自己和他人忍耐,沒有敵意。這是沒有障礙、沒有仇恨和沒有敵意,無量的慈心。上方、下方與橫方三種界限,在一切世間保持增長。 《補注》 本經對各類眾生修慈及祝禱詞如下︰ 範圍 眾生相 祝 福 無限定 一切有情 (Sabbasattā) 願他們快樂 (sukhino hontu) 願他們安穩 (khemino hontu) 願他們自得其樂 (bhavantu sukhitattā) 一切有呼吸者 (Ye keci pāṇabhūtatthi) 願他們自得其樂 (bhavantu sukhitattā ) 限定 會驚慌的、穩固的 (Tasā vā thāvarā vā) 長的、大的、中等的 (Dīghā vā yeva mahantā majjhimā) 短的、細的、粗的 (Rassakā aṇuka-thūlā) 可見的、不可見的 (Diṭṭhā vā yeva adiṭṭhā) 住在遠的、近的 (Ye va dūre vasanti avidūre) 已生的、將生的 (Bhūtā va sambhavesī va) 人(Paro=uggalo補伽羅) 願他不互相欺瞞,不輕視任何人 (na nikubbetha nātimaññetha) 不要互相盼望對方受苦 (nāññamaññassa dukkhamiccheyya) 破除 界限 上方、下方、橫方 (Uddhaṁ adho ca tiriyañca) (包括三界一切眾生) 願他們沒有障礙、仇恨和敵意 (asambādhaṁ averamasapattaṁ hontu.) ◆ ◆ ◆ 第九偈釋義(Navamagāthāvaṇṇanā) 9-1.Tiṭṭhañcaraṁ nisinno vā, sayāno vā yāvat’assa vigata-middho, 站立 | 行走 坐著 或 躺著 或 當 是 離、消失 睡 無論站著、走著、坐著或躺著,只要他沒睡著, 《慈經注》 如此世尊顯示增長修慈。現在說保持修習「固定的姿勢」,顯示所說的「站著、走著…應當守住(慈)念」。 它的意思是說,如是保持這慈心,他「結跏趺坐[47],端身正直」,像固定的姿勢,無論怎樣不可能一直舒服,要經常移開痛苦,站著、走著、坐著,或躺著,乃至離睡,繼續守住「慈禪的(正)念」。 換句話說,如是顯示增長修慈,現在顯示掌握所說的「站著、走著」。若是已經掌握得好的人,「站著、走著、坐著,或躺著」,乃至於姿勢,都要守住「慈禪的(正)念」(mettājhānasatiṁ)。換句話說,「站著、走著、(坐著,)或躺著」,他的站立等不會障礙(慈念)。此外,乃至這都要守住「慈禪的(正)念」,因爲沒睡著,有了守住,就不遲滯。由此所說的「『站著、走著、坐著,或躺著,只要他沒睡著。』應當守住(慈)念。」 他的意圖是︰「應該對一切世界修持慈心」,如此應該保持它,如此站立等,乃至以站立等姿勢或不經意進行的姿勢,乃至這都要守住「慈禪的(正)念」,因爲離睡,有了守住這(慈)念。 ﹝補注﹞ 在此,離「睡」(middho麻木、遲鈍、呆滯),應包括離「昏沈及麻木」(thīnamiddhaṁ),離「昏沈及麻木」才能用功。《大念處經》(M.10./I,60.)說︰「在內心有昏沈及麻木(thīnamiddhaṁ)[48],詳知『我的內心有昏沈及麻木』;或在內心無昏沈及麻木,詳知『在我的內心沒有昏沈及麻木。』像對未被生的昏沈及麻木,成為被生,詳知它;及像對被生的昏沈及麻木,徹底捨斷,詳知它;及像對被徹底捨斷的昏沈及麻木,在未來成為無被生,詳知它。」(《念處經》(D.22./II,300.)同) ◆ ◆ ◆ 9-2.etaṁ satiṁ adhiṭṭheyya, brahma-m-etaṁ vihāra-m-idha-m-āhu. 這 正念 他應專注 梵、高貴 此 住 這 他們已經說 應當守住(慈)念,這就是所謂的「梵住」。 《慈經注》 如是顯示掌握修習慈,「應當守住(慈)念」,在慈住上進修之後,現在稱讚慈住說︰「這就是所謂的‘梵住’」。 這裡的意思是︰開始「快樂與安穩」乃至「應當守住(慈)念」,已作了解釋「慈住」(mettāvihāro)。在這四種住︰天住、梵住、聖住、威儀住(姿勢住),(其中)無污的(完美的)有情,於自己和於他人都是有益的,是聖法律住、梵住,即所謂的「殊勝住」(seṭṭhavihāra)。由於常常連續不斷的、持續的站著、走著、坐著或臥著乃至離睡眠,應當守住(慈)念(,這就是「梵住」)。 ﹝補注﹞ 四種住[49]︰天住(dibbavihāra)︰安住於四種色界禪那(cattāri rūpāvacarajjhānāni)。梵住(brahmavihāra)︰安住於慈悲喜捨,四無量心。聖住(ariyavihāra)︰聖者的四種果定(catasso phalasāmapattiyo)或四種沙門果(cattāri sāmaññaphalāni)。姿勢住(iriyāpathavihāra)︰安住於行、住、坐、臥。 ◆ ◆ ◆ ﹝流通分﹞[50] 第十偈釋義(Dasamagāthāvaṇṇanā) 10-1. Diṭṭhiñ ca anupagamma, sīlavā dassanena sampanno; 邪見 和 墮入 有戒 以(智)見 具足、成就 不墮入邪見[51],持戒[52]並且具有智見[53], 《慈經注》 世尊如是為這些比丘從種種不同的角度顯示修習慈,現在說,以眾生為對象修慈是靠近「我見」(attadiṭṭhi)。在現前抓拿、抑制邪見,這些比丘以慈禪做基礎之後,抵達聖地,見道之後,由「智見」,而「不墮入邪見」,這是本偈誦的終結。 ◆ ◆ ◆ 10-2.kāmesu vineyya gedhaṁ, na hi jātu-g-gabbha-seyyaṁ puna r-etīti. (在)諸欲 調伏 貪愛 不 確定 的確地 母胎 睡臥 再 他去 降伏對欲樂的貪愛,他必定不再睡臥在母胎中[54]。 《慈經注》 它的義理,乃至「這就是所謂的‘梵住’」,為盛讚慈禪住(mettājhānavihāro)。由慈禪出來,尋伺(分別)於法,隨念差別觀[55]等,在色法已掌握之後,以名色差別,知道「此唯諸行聚,有情不可得。」 (《相應部》S.5.10./I,135.;《大義釋》Mahāni.186) 如此不墮入邪見,漸次地具足出世間戒,具戒,若有了聯結的出世間戒,具有所謂的須陀洹道正見[56]--具有智見,而另外的任何事欲[57]的貪(gedho)、染欲(kilesakāmo)未斷,在斯陀含道減少(貪、染欲),阿那含道斷欲無剩餘。調伏[58]欲貪,調伏、鎮靜之後,「他必定不再睡臥在母胎中」。他(阿那含)只會再生於淨居天[59],達到阿羅漢狀態之後入滅。 如是世尊向那些比丘作個總結說︰「諸比丘!你們回去原來的叢林住。」在每個月的第八天,打鑼(集眾)之後,恭敬和隨喜誦這一部經,說法,和用心地迴向,討論法,練習、修習、多修習這(慈禪)業處,你們不會再看見非人恐怖的模樣。非人一定會要到利益,要到福利。」他們說︰「善哉!」他們同意世尊之後,起座,頂禮了世尊,作右繞而去。諸樹神說︰「諸大德!為我們好,求我們的福利。」諸樹神生起喜與樂。諸比丘掃除住所,準備熱水,作背部的調理,腳的調理,他們排定了唸誦護衛(經)。諸比丘修習慈,作基礎之後,開始修毘婆舍那,在此三個月內,所有的比丘都達到阿羅漢狀態──最上的果。(雨安居後)他們作大自恣1,清淨自恣,行自恣。 如是(以上)如來所說「善巧於利益」, 法的主人(如來)論‘應該作’之義, 實踐之後,應當經驗到卓越的心的寂靜, 徹底地瞭解及得到全分的智慧, 由此,的確得到可愛的不死2、稀有、聖, 欲住於得到寂靜, 有智者當作離垢、(持)戒,及較高的分別智慧, 常常做應當作的利益。 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自恣︰pavāraṇā。《南海寄歸內法傳》譯作:「隨意」(隨他意任意舉發說罪除愆)(大正54.217.2)。雨安居結束後,比丘有自恣(邀請)儀式,在儀式中,每位參與的比丘,由最大的上座比丘開始,一位一位輪流表白三次︰「諸友(諸大德)!我對僧團自恣,如果有由見、聞或懷疑(我犯戒),請諸大德憐憫攝取的原故告訴我,(如果)見罪,我將懺悔。」邀請其他比丘舉發自己有犯戒的行為。但是在諸阿羅漢當中,沒有人還會違犯戒規。 2不死︰amata。《相應部注》Spk(S.43.12~33./III,112.)︰「以沒有死亡(之義),為不死。」(Maraṇābhāvena amataṁ.)。在此,作為「涅槃」的同義詞的‘amata’(不死)不可解作「甘露」。